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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g电子模拟器免费:婚育制:古今中外奇招多

上传时间:2025-11-17 18:57:37

作者: pg电子模拟器免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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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目前,低生育率慢慢的变成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。从人类历史上看,这其实是一个古老的话题,古今中外、历朝历代都有鼓励生育的婚育制度,其中不少都很新鲜、奇特。

  公元前7世纪中叶,齐国贤相管仲辅佐君主齐桓公富国强兵,成了春秋首位霸主。齐桓公、管仲君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人口。据《韩非子》记载,一次,齐桓公去民间微服私访,到了一户人家,见一个70多岁的老翁在自己做饭。齐桓公就问:“老人家您是不是没有子女,怎么没人奉养?”老人回答,他有三个儿子,但是家里贫穷,都娶不起妻。现在三个人都外出帮工挣钱去了,所以只能自己做饭。齐桓公非常感叹,他尚有子都无人侍奉,他的儿子无子,以后该怎么办?于是,齐桓公回去就把这件事告知了管仲,二人商议后,很快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生育政策。

  首先,齐桓公把自己宫中多余的宫女都放出去,参与民间婚配,并要求齐国贵族也仿效,避免少数权贵占据过多婚恋资源。然后,把结婚年龄降低到男子20岁、女子15岁,鼓励早婚早育。当时,《周礼》规定的晚婚年龄是男30岁、女20岁。

  与此同时,管仲还推出了“九惠”之策。“九惠”中的“慈幼”,意思是关爱幼儿。他在全国各城市设立“掌幼”的官员,专门管理幼儿事宜,主要是解决百姓生下儿女,在儿女幼弱时候成为拖累的问题。按规定,家里有三个幼儿的,就可以免除母亲本人的赋税。有四个幼儿的,全家都可以免除赋税。如果有五个幼儿,不但免税,国家给安排保姆,还发给两人份额的粮食。当然,这种福利不是终身的。到幼儿长到能够“任事”,就是懂事了,可以帮家里做一些事情了,就不享受优惠政策了。管仲这个政策不是养懒人,不是说多生娃就可以一辈子吃国家福利,而是具体地解决百姓家里因为幼儿多无力照顾产生的暂时性问题。

  除了“慈幼”之外,“九惠”中还有别的有关政策。比如“恤孤”,就是对于失去父母的孤儿,鼓励熟人收养。收养孤儿也能够获得免除赋税的奖励。而且不光是找到收养人就行了,官员还要经常去巡查孤儿被收养后的情况,看孩子有没有被养父母虐待,有没有吃饱穿暖等。这些措施和生育没有必然的联系,但作为社会兜底的福利保障,使得百姓生活相对安心,哪怕遭遇三灾六病,自己的儿女也有国家抚恤照顾,由此生育的意愿也会提高。整体而言,管仲的政策确实是全方位提供了婚育的正向激励。

  春秋末期,霸主越王勾践也实行了一套鼓励生育政策。首先是罚禁。勾践规定,男子20岁不娶媳妇,或者女子17岁不出嫁,父母都要受罚,也就是强行早婚。同时又禁止老年的男子娶少壮的女子,禁止少壮的男子娶老年的女子,因为老少配的婚姻很难孕育下一代。

  同时,奖励和福利也很给力。勾践规定,孕妇临近分娩时报告官府,官府会专门派医生守候着助产。在古代,妇女生娃等于走鬼门关,有官府派来的医生帮忙,可以大幅度增加新生儿的生存率,减女难产的风险。生了男孩,奖励两壶酒、一只狗,生了女孩,奖励两壶酒、一头小猪;生2个小孩的,官府提供粮食补贴;生3个小孩的,官府提供保姆。

  公元前3世纪末,刘邦建立汉朝。汉朝是在秦末战争的满目疮痍上建立的,中间又经过了王莽篡汉引发的数十年战乱,“增加人口”成为重要的需求。汉朝在前人基础上,形成了一条龙的促婚育政策。

  首先从政治上,把人口增减作为考核官员的重要政绩。官员为自己升迁,就得狠抓生育。从婚姻管理上,全方位促进婚姻缔结。汉高祖刘邦规定,女子年满15岁必须出嫁,这个强制出嫁线比越王勾践制定的年龄又低了两岁。如果不出嫁,每年要缴纳130文钱的税。到他儿子汉惠帝时,这条法律更加严苛,规定15岁至30岁的女子都必须出嫁,也就是说女子嫁人之后若是离婚或守寡,也必须赶紧再嫁,否则就要交税。这次不是交130文,而是“五算”,即人头税定额的五倍,大约每年600文钱。其次,官府也会对管辖内适龄未婚的男女进行劝说,促进结婚。官府还规定了婚姻中彩礼(聘礼)的额度:“纳采礼”是“粟米二斗、麻布一匹”,“纳征礼”是“布帛三匹、钱一千”,确保大多数男子不至于因为彩礼过高而无法结婚。

  汉代还对产妇给予优待。汉高祖刘邦规定,产妇免两年赋税。东汉章帝时更进一步,产妇赐“胎养谷”三斛(约150斤),相当于“生育津贴”,另外产妇免三年役,相当于“产假”;丈夫也能免一年役,相当于“陪产假”。汉末更把谷子换成了纯米。汉章帝时还规定,对孤儿或父母无经济能力抚养儿童的家庭,按照《九章律》给予特殊的照顾。汉灵帝时,骆俊担任陈国的宰相,百姓生完孩子,骆俊常派人送去粮食和肉食作为补贴。百姓都十分感激,所以陈国的许多新生儿被取名为“骆”。

  因为汉代的婚育制度基本完备,此后历朝历代的有关政策基本以汉朝政策为基础,再结合生产力的发展、文化背景的变化和实际的客观条件,做加减法。

  西晋初年,因为经历汉末三国乱世,人口只剩一千万。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(公元273年)诏令:“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,使长吏配之。”也就是女孩子到了17岁,如果父母不将她嫁出去,那么官府就强行给她找婆家。南北朝更夸张。北齐皇帝高纬在武平七年(公元576年)发布规定:“括杂户女年二十已(以)下、十四已(以)上未嫁悉集省,隐匿者家长处死刑。”要求年龄在14岁至20岁之间的未婚女性必须参加婚配征集,若家庭隐匿不报,家长将被处以死刑。

  唐代规定,妻子产后一年,禁止丈夫提出离婚,充分保障产妇和婴儿的权益。家中的婢女地位很低,但婢女生孩子后,可享受90天的“带薪产假”。

  宋代经济发达,把通过社会保障促进婚姻做到极致。大文豪苏轼当地方官时,常常给生孩子的穷人送大米当补贴。宋高宗颁令,禁止民间不生娃,如果穷得养不起的,官府提供补贴供养,还能免除丈夫一年的徭役和人头税。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这个政策落地,各地设立了“举子粮仓”“举子钱库”,这里的“举子”即“养育孩子”,以此来扶持生娃的穷人。仓库来源除了财政拨款,还有富商的捐赠。宋理宗时,在全国范围内设慈幼局,雇佣专职奶妈,收养社会上的弃婴。弃婴长大后,也会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孝敬这些奶妈。宋朝时,政府为了宣传多生孩子,还经常安排人画婴戏图,相当于当时的宣传画。这些画通过描绘孩童嬉戏场景展现童真趣味,有多子多福、生活美满等寓意。

  明代朱元璋颁布的《大明律》规定,男子16岁、女子14岁便可婚配。贫困家庭生娃后也可获得政府的钱财、粮食等补贴措施。古代制约生育的一个很大因素,是繁重的人头税,导致多生孩子要多交税。清代康熙后期颁布圣旨,“滋生人丁,永不加赋”,意思是人头税额度从此固定,不再随着人口增加而多收,于是穷人敢多生了。雍正在位期间搞“摊丁入亩”,把原本的人头税摊到田赋里,没地的穷人完全不用再为生孩子交税。由于这些措施,加上红薯、土豆、玉米等高产作物的引入,使清朝人口巅峰由之前的一亿人左右,突破性增长到四亿人左右。

  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中国“人口短缺”不再是问题,反而因为当时生产力落后、人口过多,引发了种种社会矛盾。与中国不同,欧洲进入近现代后,因为战乱人口减少,出现了鼓励生育的政策。法国在1914年至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惨重,为了弥补人口缺口,法国推出《家庭法典》,生育6胎的家庭终身免税,第7个孩子由国家全额抚养。

  地广人稀的苏联在上世纪40年代实行“英雄母亲”制度,规定生育10个孩子的母亲,能够得到一枚黄金镶钻奖章和终身养老金。此外,苏联当时还颁布了“少子女税”,税额为工资的6%。最初对未婚、无子女和少子女的青壮年男女征收,1957年后仅对已婚无子女的青壮年征收。2022年,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恢复了“英雄母亲”制度,英雄母亲可获得奖章和100万卢布奖金。

  近些年,欧洲其他各国也纷纷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。比如被誉为“养娃天堂”的德国允许职场员工最长可申请36个月的育儿假,以便更好地照顾孩子。瑞典和挪威的产假长达一年。在产假期间,女职工能够得到相当于工资80%的生育津贴。这些政策的目的都是降低生育成本,来提升生育率。

  对一个国家而言,生育从来不只是个人选择,更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变量。人口太多或者太少都不好。人口太多,超过土地和财富资源的负担上限,会造成人民生活困苦,环境被破坏。人口太少,则会国力衰弱。当今世界,全球性的老龄化困境让人口问题卡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。对于更讲究优生优育的现代人来讲,这是一个需要智慧去破解的全球课题。

  公元前1世纪晚期,凯撒的养子奥古斯都(原名屋大维)创立了罗马帝国。他面临一个头疼的问题,那就是罗马公民中的上层精英——元老贵族(权贵阶层)和骑士(富商阶层)流行不婚不育。奥古斯都认为,元老和骑士是罗马帝国的精英栋梁,他们人口减少不利于国家稳定。因此他在公元前18年提出了《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》,对元老贵族和骑士催婚催娃。

  《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》规定,公民大会投票选举的国家高级公职人员,如执政官、法务官、财务官、财务监察官等岗位,假如慢慢的出现票数相同,优先录用多子女的,其次是有独生子女的,再次是已婚未育的,未婚的排最后。元老们竞选各行省总督,或者贵族子弟、骑士精英想要加入元老院,在资格、能力接近的情况下,也按上述顺序录取。

  《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》还规定,男性在25岁到60岁、女性在20岁到50岁之间,都要结婚。如果单身,会遭到处罚。没有孩子的寡妇,守寡一年后若不再婚也算单身。老少配这些不利于生育的婚姻,也按单身处罚。

  除了处罚,《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》还奖励多生。古罗马女子出嫁后既要从夫也要从父。奥古斯都规定,生了3个孩子以上的母亲,可以完全脱离娘家的束缚,在经济上可以完全等同于男人,大幅度的提升了多孩母亲的社会地位。

  中美洲的玛雅文明历史悠远长久,他们的生育文化也很特别。玛雅人本身喜欢生孩子,把生育看作是非常神圣的事情。男孩出生4个月、女孩出生3个月的时候,玛雅人会准备丰富的食物,请来祭司和亲友,举行出生仪式,类似中国的“百天”酒席。仪式上,祭司会从父亲手中接过婴儿,为他祈福,还会举行类似中国“抓周”的活动。通过这一些仪式,展现对生育与婴孩的重视。

  另外,玛雅人也理解女人生孩子遭遇的痛苦和危险。在玛雅人的神话体系中,因为难产而死的妇女,会和祭司、战死的武士等受社会尊重的人一样直接升入天堂。

  此外,玛雅人虽然男尊女卑,但丈夫也不能无节制欺负妻子。玛雅人实行一夫一妻制,丈夫可以休掉妻子,妻子也可以提出离婚。离婚对玛雅人并不代表羞辱,而是新的开始。两人离婚后,都可以寻找下一段婚姻。这种开明的离婚理念,反而使玛雅人的家庭内部关系比较平衡,大多数夫妻都能白头到老,多生贵子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